卑诗省定期租房合同新住宅租务法 >> 返回前页

卑诗省有关定期租房合同的新住宅租务法于今年春季生效。这项规则概述了房东在租赁协议结束时是否有权以及何时可以要求租客迁出。

新的法规允许租房合同以定期的形式签署,但一般情况下房东不可以在租赁期结束时逐迁租户。现有定期租房合约到期后,合约将转为逐月租赁。以下两种情况为例外:如果合约属于转租,或如果租户在签署合同时已经清楚知晓房东或其近亲有计划入住,房东有权要求租户迁出。

根据这些新规定,房东增加租金不可超过年度最高允许金额 - 2018年为4%。房东也不能因租户拒绝签署新租约而驱逐租户。

对于违反新规则的处罚也将变得更为严格。如果房东被发现掩盖真实原因,恶意驱赶租客,房东必须向租客赔偿12个月租金的费用。

如果您对这些新规定有任何疑问,我的办公室乐意提供帮助。我们欢迎您致电604-541-4556,发送电子邮件至Stephanie.Cadieux.MLA@leg.bc.ca,或亲自前往素里24th Avenue 206-15850与我们联系。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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