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政府敦促市内业主,及早进行房屋空置税申报,所有业主无论是否出租物业,都必须在2018年2月2日之前提交申报,否则其房屋将被视为空置,并需缴纳房屋空置税,另处以250元罚款。
为了鼓励业主将空置物业出租,带动本地的租赁市场,温市政府今年正式开始实施物业空置税,如果市内住宅物业一年之内空置时间超过6个月,就要在下一年缴付相当于物业估值1%的房屋空置税。为了帮助市民理解及申报这一新的税项,市府本周在市内不同社区举办三场房屋空置税信息说明会,不过市民的反应并不踊跃。其中周五在西格雷岬社区中心(West
Point Grey Community Centre)举行的两小时信息说明会,期间仅有5位市民现身。
空屋税只针对温哥华
在场的温市府代表帕哈尔(Deepali Parhar)接受《星岛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前来的市民并不多,不过从他们所提出的问题来看,还是有不少疑问需要澄清。有一对到场的亚裔夫妇,自称是温哥华居民,不过就有一处物业在列治文,问是否需要申报该物业的空置税。帕哈尔的回答是否定的,她说:“这一税项是由温哥华市政府实施,仅针对温市住宅物业。温市居民在该市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拥有物业,均勿需申报。
”
不过,帕哈尔就强调,无论你是哪里的居民,只要在温哥华市内拥有物业住宅,无论是自住、出租,还是空置,都需要在2018年2月2日之前提交申报。在截止日期之前未申报的业主,其房屋将被视为空置,并将按照2017年物业评估价的1%缴纳房屋空置税,另处以250元罚款。
她说,温哥华市府已经就如何申报房屋空置税项下的房屋居住状态,向每位住宅业主发出说明,市府鼓励居民立即申报,以避免缴交不必要的税项和处罚。业主可在网上申报,仅需两分钟即可完成;希望亲自申报的居民可以到市政厅,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申报;需要翻译服务的业主可致电3-1-1,并使用市府电话中心的翻译服务,通过电话完成申报。或者,也可以委托某个人代表他们提交申报。
温市府敦促市民申报空屋税
市府还将在明年1月举办多场信息说明会,届时将会有市府工作人员即场为业主完成申报提供协助。
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房屋空置税是我们为解决温哥华住房可负担性危机而采取的众多方法之一。”他说:“当前,我们的租房空置率几乎为零,温哥华民众寻找住房非常困难,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因为有超过25,000个住宅物业空置或无人居住。我们要敦促所有业主尽快提交他们的申报表,完成申报十分快捷及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