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加产子合法双非婴详细解读 >> 返回前页

本地英文日报《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和《省报》(The Province)在8月5日共同刊登了转述加拿大官员认可旅游产子合法性说法的文章。这一话题的火热蔓延至了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等地区,而《新民晚报》等大陆华语主流媒体甚至将这条消息置于海外新闻的头条位置。一时间,计划到加拿大产子的人数激增。然而,对于无论想借旅游产子以享受福利的外籍家庭还是期望“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的准妈妈来说,赴加生子一事都存在尚未被详细解析的误区。温哥华中文媒体《加西周末》彻底分析旅游产子、双非婴及相关话题中现存的诸多误区,以助读者看清赴加产子的门道、自判利弊。

旅加产子合法双非婴不是“灰色地带”

旅游产子和双非婴都不是什么新鲜词。国家在判定自然人原始国籍时,会采用属地主义或属人主义的原则。采用属地主义的国家认为,无论新生儿的父母是什么人,只要出生在该国领土之内,便可获得该国国籍。于是,便产生了准家长为了让婴儿获得他国国籍而旅行至该国生产的行为。这一行为即被称作“旅游产子”(Birth Tourism)。而“双非婴”一词最早诞生于香港。香港政府认定,在香港诞生的、父母双方都非香港居民的婴儿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住权并享用香港社会福利。随着来自中国大陆的夫妻在香港生子的数量激增,香港本地居民发明了“双非婴”一词以特别指代这些父母皆非香港居民的家庭在香港所生的婴儿。因为大陆孕妇旅港产子合法便捷,赴港价格又相对低廉,二十一世纪后意在谋取香港永居权和相关福利的双非婴产妇人数激增。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香港社会公共资源的紧缺,从而引起了香港本地居民的不满。2012年,梁振英当选香港特首后,推动了限制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政策。而伴随着中国家庭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及中国护照的通行能力的增长,更多有志将孩子产在中国之外的双非家庭把目光投向了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而加拿大更因为其属地主义原则和冠绝世界的福利制度成为了诸多双非家庭的首选目标。

然而,双非家庭到加拿大生子好像都是一个灰色的话题。加拿大政府对双非婴和旅游产子问题甚少公开表态,导致有意到加拿大生产的中国孕妇只能通过网络上的碎片信息与中介的一面之词自己摸索。“遣返”、“拒绝入境”、“违法生产”等触目惊心的词汇挥之不去,使得每一位来加拿大生产的双非孕妇都不得不偷偷摸摸地行事,以图安全。然而在本月,加拿大边境管理局发言人韦克林(Sarah Lawley-Wakelin)关于旅游产子的言论却在华人群体里引起了巨大反响。

在接受《温哥华太阳报》采访时,韦克林表示,加拿大海关和边检不会因怀孕本身而拒绝任何一位游客入境。她说,如果外国游客计划到加拿大生子,只要该游客能够提供足以支持她在加拿大生子的资金证明,就可以合法入境产子。民众普遍认为,这是长久以来加拿大官方首次公开表示对旅游产子行为的接受,也是采用属地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中罕见的由官方发声表示旅游产子合法的例子。因此,韦克林的发言可被看作加拿大官方对旅游产子展现出开放态度,也是政府对双非婴合法地位的承认。一时间,被扣在双非婴和旅游产子孕妇们头上的大帽子被摘掉了,相关消息在社交网络上被孕妇、中介和月子中心疯狂转发,长久的“灰色地带”似乎逐渐明朗。

然而仔细分析,旅游产子的合法性并不能因韦克林一个人说的一句话就被判定。从头看来,旅游产子可被分割成申请签证、入境和产子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隶属于加拿大政府的不同部门监管。双非孕妇需要通过加拿大移民局申请签证,而入境时则要面临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的检查,入境之后至离境则免不了和本地警察、卫生及其他政府部门打交道。如果加拿大政府认定外国孕妇不应申请赴加签证,或不应入境产子,又或外国孕妇所生的孩子的合法性不被政府承认,那么旅游产子都可被认为是非法行为。但事实上,对于困扰孕妇的申请签证问题,其实加拿大政府早有说明。加拿大移民局在官方网站上特别针对“想要以生子为目的入境加拿大的签证申请者”单独设立了页面。其页面明示,对双非孕妇来说,前往加拿大生子不违反加拿大的任何法律法规。因此,加拿大移民部门不能以试图到加拿大生子为单一理由拒绝任何一位孕妇的签证申请。不过,签证官确实对双非孕妇格外关注三个问题:有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孕妇在加拿大生子、孕妇有没有签证过期后非法居留的倾向以及孕妇身上有没有其他可能导致拒签的疑点。也就是说,孕妇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与合理的旅行计划,且没有其他可能导致拒签的问题的话,加拿大签证官没有理由拒绝她的旅行签证。

另一方面,双非婴在加拿大的合法地位是不言自明的。加拿大《公民法》中《公民权利》一章中的第一条即规定,“任何于1977年2月14日之后生于加拿大国土范围之内的人皆为加拿大公民”。而加拿大移民局在其“入境生子”页面特别解释,根据《公民法》精神,无论父母来自哪个国家,只要婴儿降生在加拿大领土,那么这个婴儿从出生之日起即拥有加拿大国籍。也就是说,韦克林的这次发言,是负责管理“入境”这一环节的相关部门公开发声,强调怀孕本身不会成为双非孕妇入境的障碍。这一发言,可以说巩固了旅行生子的合法性。

对于签证申请和入境,中国孕妇长期抱有误解,认为自己怀孕的事实可能会招来麻烦。对此,加拿大移民局发言人卡隆(Nancy Caron)特别强调,尽管目前移民部门没有对在申请签证时撒谎的孕妇进行任何调查,但计划旅游产子的签证申请者应该对签证官坦诚。“加拿大签证申请者应该一五一十地向签证官阐述自己赴加的旅游,任何欺骗签证官的行为都是犯罪,”卡隆表示。对此,温哥华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表示支持。辛湉王认为,加拿大相关法律对旅游生子和双非婴从未限制。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之一,加拿大的现代文明完全是由各地移民所努力建立的。对移民的包容精神,也正是加拿大的立国之本。“允许双非孕妇落地生子并承认双非婴的国籍,是符合加拿大宪法的核心精神的,”辛湉王说。

华人律师钱路则从中国国情出发,表示中国双非孕妇之所以一直以来误认为旅游产子和双非婴是“灰色地带”,是因为对加拿大法律毫无了解,并且可能受到了中介机构的误导。他对《加西周末》说,加拿大海关确实对孕妇会进行相对严格的检查,但遭到遣返和拒绝入境的,基本是因为自己隐瞒了入境的真实理由。不久前有一起案例,即是一位中国大陆双非孕妇通过旅行签证赴加待产,在海关被拦下检查。孕妇因为紧张,加上此前在网上读到过一些有关双非婴合法性的不实信息,所以下意识地撒了谎,说自己只是来旅游。结果,海关官员在该孕妇的行李中检查出了证明该孕妇怀孕的病例和赴加生产的相关文件,于是当即以欺骗海关的名义拒绝该孕妇入境。许多双非孕妇像该案中的当事人一样,因为不知道入境产子是合法行为,所以刻意掩饰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或否决前来产子的意图,反倒引起边境官员的怀疑,因此遭到遣返。但钱路同时表示,除去双非孕妇对法律不熟悉之外,加拿大边境官员中也存在业务不熟、甚至对双非孕妇有偏见者,因此间或存在刻意刁难双非孕妇及家属的现象。可总的来说,这些现象终归是个例。

月子中心缺少监管正规业者呼吁立法规范

旅游产子这一现象的激增,在加拿大催生了大量的负责照顾双非孕妇及其婴儿的月子中心。这些月子中心大多提供一条龙服务,从机场接送到衣食住行,由安胎待产到送医接生,悉数涵盖无所遗漏。有些月子中心还提供辅助签证办理和婴儿入籍手续等服务。但真正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的,既非旅游产子也不是双非婴,反而正是这些月子中心。由于在西人观念中缺乏“坐月子”的概念,立法机构一直未能针对经营月子中心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据BC省自由党本拿比北(Burnaby North)选区省议员李灿明表示,在2004年左右,曾有省议员提出针对月子中心立法的议题,但最终不了了之。月子中心作为照顾母婴饮食起居的单位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例如,医疗卫生问题虽属省府所管,但婴儿身分问题却是属于联邦管辖,而牌照问题又是市府权责,再加之彼时双非孕妇人数尚少,因此该议题并未引起过多注意。

近来,因为月子中心和双非婴逐渐在加拿大在成为社会热点话题,针对月子中心立法的呼声又再度响起,然而雷声大雨点小。以双非婴最主要的聚集地列治文为例,政府仅了解了当地月子中心的经营状况,但对立法却迟无表态。目前,月子中心多以提供住宿和膳食的旅社面目经营,因此只要符合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相关法律,便并无违法之嫌。

列治文经营月子中心近10年的卓太太对《加西周末》表示,其实经营月子中心相当辛苦,每个孕妇都要24小时的照顾,有时忙不过来,还要特别请月嫂来帮忙。虽然目前没有监管机制,但卓太太严格要求自家经营,考取了餐饮和日托牌照。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卓太太的月子中心其实是一间有资格向公众售卖食品及进行托儿服务的住宿机构。目前市政府登记在册的列治文地区的月子中心,也多是采用这种以组合提供餐饮、托儿加住宿服务的方式而“合法”经营。

但涉及孕妇的医疗相关部分,月子中心却往往只能靠经验提供有限的帮助。她举例:“有产妇喊痛,没有经验的月子中心就会直接送医,但本地医院规定,孕妇的阴道口要开4指大小才让你进产房。但很多孕妇一喊痛送医,结果检查后就送回,双非孕妇每送一次就要花近800元,很浪费钱。有经验的月子中心,可以判断这种痛是否需要送医。”此外,她还会提前告知孕妇评估自己的经济条件。如孕妇经济条件一般,又怀了双胞胎,她一般会建议孕妇不要赴加产子,因为双胞胎早产几率大,而照顾早产儿的暖箱一天就要上万加元,两个婴儿就是两只暖箱,费用也随之翻倍。如此高昂的费用绝非一般工薪家庭可以承担。即便没有意外,各类费用相加,一个双非孕妇赴加产子也可花费近5万加元。如此经济负担对一般家庭来说还需掂量而行。

在过去的一年里,美国某些地方的地方执法机关对美国的月子中心进行了“围剿式”的清理。尽管在美国,旅游生子并不违法,经营月子中心亦处于法律边缘地带,但被清理的月子中心却都因严重违反了当地的公共安全、卫生等法规而遭到了邻里举报。美国对月子中心的严管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加拿大的月子中心市场,使得加拿大本来就低调月子中心从业者更加小心翼翼。卓太太指出,她个人比较支持政府立法管理月子中心。虽然管她本人力争在各类资质上达标,但这些终究是她所自认为的“合法标准”。在无法可依的尴尬背景下,经营月子中心始终像是在走钢索,虽然明知不违法,但总是做不到理直气壮。而且,卓太太认为在现在的月子中心市场中,存在许多不合资质、滥竽充数的机构,这些机构的存在拉低了本地月子中心市场的整体水平,也为月子中心的整体声誉抹了黑。一旦这些违法违规的月子中心出了事,其他用心经营的月子中心搞不好也要遭殃。另一方面,因为月子中心经营者每天都要和天南海北的孕妇打交道,所以很难避免各种纠纷。在警方处理这些纠纷时,由于缺乏可以依据的具体法规,通常以孕妇为弱势群体出发,做出不利于月子中心经营者的执法行为。卓太太表示,自己在多年的经营生涯里没少吃这方面的暗亏。因此,她希望政府可以出台针对月子中心的法律,正规月子中心市场。

她没办法预测近来在华人群体中热传的“双非婴合法”的新闻是否会促使更多人投入经营月子中心,毕竟个中甘苦,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过,她确信会有更多双非孕妇将目光投向加拿大。随着加拿大签证政策的不断放宽以及政府对待双非婴态度的明朗化,卓太太在为生意量有可能增多而高兴的同时,也担忧双非孕妇大量赴加,也许会影响本地人的生活。她说,目前列治文医院(Richmond Hospital)的产房只有约20个床位,如果来的双非孕妇太多,占去了床位,可能就会影响本地孕妇的就医权利。为了应对未来可能有更多的双非孕妇前来加拿大生产,她反倒期望政府单位能够加强对双非孕妇的资质审查,就在签证这个关口先做好筛选。

卓太太理想中的规范化的月子中心,必须要有餐饮和日托牌照。同时,卓太太认为,政府应该单独设立一个月子中心的护理师牌照资质考试。这个月子中心的护理师要求,应当比一般的护理师稍低,但应对照护孕妇应有基本的知识。

住进月子中心的双非孕妇花费(加元)

住宿费(待产): $2,000 - $3,800/月

住宿费(产后): $4,500 - $6,000/月

产检(预产期前半年算起, 约15次): $1,500 - $1,800 ($100-$120/次)

顺产: $7,500 - $11,000

剖腹产: $15,000 - $21,000

保温箱(早产儿需要): $10,000/日

本地声音呈现极端 双非家庭享受福利不易

虽然旅游产子和双非婴都是合法的,但是与日俱增的旅游生子行为还是在本地政府与居民间引起了极大争议。7月份,列治文居民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便发起了一项要求禁止旅游产子的请愿。这位居民以热衷于维护本地资源和对外来移民文化反感而著称,早在2013年,她就曾请愿政府管控列治文地区的中文招牌。她在这次的请愿书中写道,“许多双非孕妇让孩子降生在加拿大,以图让孩子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权……这种‘旅游产子’是对社会福利的滥用,也是纳税人的额外负担。”斯塔查克要求加拿大政府修改法律以废除双非婴落地入籍的合法性,并要求禁止配偶非加拿大居民的外籍产妇入境生产。而这一请愿在短时间内争取到了超过6000个签名,远超她针对中文招牌请愿时所收获的1000个签名。不过,列治文医院却在给本地居民吃“宽心丸”。医院母婴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本地居民完全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医疗资源被双非母婴抢占。

而列治文医院的上层单位温哥华海岸卫生局(Vancouver Coastal Health)更打下包票,称双非孕妇可以在本地医院得到和本地居民无差别的高质量治疗。海岸卫生局的人口与家庭健康部门负责人白森蝶(Diane Bissenden)明确指出,过去一年中,双非孕妇仅占列治文医院母婴中心收治的产妇总数的六分之一(其中百分之九十八是大陆孕妇),因此指责双非母婴侵占公共资源的说法立不住脚。她同时表示,收治双非孕妇所带来的回报“颇丰”,暗示经济原因也成为本地医院欢迎双非母婴的理由之一。

然而,却有证据表明,斯塔查克的呼吁并非无病呻吟。BC省所公布的文件显示,仅有五成在本省生产双非婴的家庭支付了相关费用。换句话说,虽然总人数占比不大,但双非孕妇中有一半在生产后选择了赖账。双非孕妇在加拿大生产,需要自行向医院缴纳高额的相关费用。如果孕妇选择顺产,那么生产费用约为7500至1万1千加元;若选择剖腹产,价格则上涨至1万5千至2万1千加元,而还有诸多用于产检、治疗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费用名目。基于加拿大全民医疗的福利制度,赖账的现象意味着加拿大的纳税居民分摊了这部分双非孕妇的债务。钱路律师表示,政府在追讨双非婴生产债务上的不作为是对纳税人的极大不公。他认为,虽然双非孕妇赴加生产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但纳税人的税款应为纳税居民的福利事业而服务。双非孕妇赖账,等于变相侵占本地纳税居民福利资源,因此每名纳税者都有资格问责政府监管不力。

除去双非孕妇的债务问题,斯塔查克们对于双非家庭对其他社会福利资源侵占的指控却更多是建立在想象上的假象。因为事实上,双非婴降生之后,由于父母并不具备长期居留资格,因此在没有本地监护人的前提下往往需要同父母一同返乡。而由于中国政府并不承认双国籍,一旦户籍部门发现婴儿拥有外国国籍,依照中国法律,该婴儿的监护人将不得不在中加国籍间做出选择。如果选择入中国籍,那么之前的全部投入便打了水漂;如果选择坚持加籍,则意味着孩子将失去中国籍。而作为外国人在中国生活,则面临诸多不便。比如择校时,外籍孩子只能作为国际生前往有资质教育国际生的国际学校就读,并且要为此付出高额的学费。

几乎每一份宣传旅游产子服务的中介机构都会向客户极力介绍加拿大社会福利的优越性。诚然,作为世界上社会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加拿大优越的福利制度无时无刻不吸引着世界各地移民者的眼光。但是,鲜少有人向对赴加生产感兴趣者介绍双非婴在享受福利方面的局限性,因此许多人对双非婴福利都有相当的误解。双非婴一经诞生即可获得加拿大国籍不假,但婴儿个人和其父母想要享受相关福利,却往往非常困难,尤其是加拿大人所最引以为豪的几项福利制度即免费基础教育、免费医疗及“牛奶金”。而对双非婴来说,因为父母都不是常居加拿大的纳税居民,所以根本无缘享受“牛奶金”和免费基础教育福利。免费医疗的制度,也需要等到双非婴本人成年后再行申领。而双非父母的团聚移民签证,也许要等到双非婴本人成年后才能办理。许多双非准父母在信息了解不全面的情况下便贸然来到加拿大产子,但却想不到短期内无论是自己还是孩子都享受不到任何好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获取信息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双非家庭选择类似于《北京遇上西雅图》的方式,希望将宝宝生在国外。这些双非家庭这样做的理由大多惊人地相似,“我们只想让孩子以后多种选择”。然而,双非家庭应该要在充分考虑自家情况和未来计划后再决定旅游产子。毕竟,如果在没有完全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便贸然赴加产子,很可能不会让孩子多一种选择,在很多情况下,双非婴反而会让家庭落入进退维谷、左右两难的境地。

列治文成双非婴主要聚集地

加拿大统计局在2012年调查,在全国382,568个出生婴儿中,只有699个婴儿的母亲报称自己并非加国居民,也即每547个婴儿中仅一个属双非婴。

不过,大温地区的列治文仍为双非婴的“主要产地”。以列治文医院来看,院方录得由去年(2015)4月至今年3月31日,在1,938个出生的婴儿中,299个为双非婴,即每6个出生婴儿就有一个为双非婴。

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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